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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证据提交门户系统 安全地记录有关证据的信息, 包括证据的性质, 有关的罪行, 所要求的具体分析的个人和细节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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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证据提交/报告门户系统打印证据的实验室收据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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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提交较大的项目, 提前致电 (661)868-5367,以便证据控制组人员将他们带到大楼一楼的证据室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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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实物证据和/或数字数据的CD/DVD与实验室收据(如果有)一起提交给克恩区域犯罪实验室的证据控制组人员.
18街1300号,4楼
贝克斯菲尔德,加州93301
星期一至五 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(不包括 县假期)
请注意, 在法医检查过程中, 克恩地区犯罪实验室保留进行任何额外法医工作的权利,这是最充分地开发从提交的证据中获得的信息所必需的, 发展调查线索, 或者最有效地使用有限的样本. 不适合所提交证据类型的分析请求将不予受理.